head_bg3

公司新闻

本市建筑企业到县级施工(建筑施工企业在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资质时)

 

沈阳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为维护市容整洁,适应城市建设需要,保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有序进行,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沈阳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辖区内各类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凡与建筑工程施工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沈阳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由沈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07年4月29日通过,已经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5月25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07年6月25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提高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障建筑市场主体各方的合法权益,使建筑工程项目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施工效益和社会效果,根据《沈阳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提高工程建设的综合效益。维护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沈阳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监理,分为政府监理和社会监理。

建筑工程资质管理办法

1、第一条 [目的与依据]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公共利益,根据《建筑法》、《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2、第二条 凡从事土木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及设备安装工程,装修装饰工程等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建筑业企业,均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建筑业企业分为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施工承包企业和专项分包企业三类。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3、本规定所称的工程设计是指依据工程建设目标,运用工程技术和经济方法,对建设工程的工艺、土木、建筑、公用、环境等系统进行综合策划、论证,编制建设所需要的设计文件及其相关的活动。第三条 凡从事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活动的单位,必须取得资质证书,方可开展工程勘察或工程设计业务。

4、市场准入 严格的企业资质管理与招投标活动市场管理,是保证建筑施工企业规范合理开展相应市场业务的重要保障制度,对于保证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有着重要意义。

5、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等造价咨询单位(以下简称咨询单位)的资质管理,规范市场行为,充分发挥中介组织作用,使之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保障业主和承包方的合法利益,制定本办法。

上海市外地施工企业进沪施工管理暂行规定(1997修正)

第四条 上海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本市外地施工企业进沪施工的行政主管部门;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建管办)依照本规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规定,对外地施工企业在其所辖区域内的施工进行监督管理。

外地施工企业应当按其资质等级承接施工任务。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修改为:超越资质等级承接施工任务的,责令其改正,并可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其他修改:(一)第四条第一款中的“上海市建设委员会”修改为“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外地企业进沪施工备案流程如下: 总承包方向市政服务中心提出备案申请。 总承包方提交施工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文本、分包交易登记表等资料。 工作人员审核总承包方资质,审核通过后进行备案登记。

建筑行业在本市区工商不注册能不能施工

凡外地建筑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安装、市政、修缮等施工,均按本规定管理。

资质即为某些特殊行业里为从事经营范围内的活动所需要证明的文件,资质的高低决定着本企业完成工程项目的实力,如果一个特殊行业的企业如果只有营业执照而没有取得相关的行为资质,同样也是不能进行承接工程项目的。

二)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国务院有关部门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天津市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备案的中央驻津企业;(三)经市建委批准进津施工的外埠企业;(四)经市建委批准进津施工的外国企业及港、澳、台等地区的企业。

企业注册地不在山东省内的建筑业企业,入青施工须持有山东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进鲁施工备案证明。 在本市有已购买或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的正式独立的办公场所。施工总承包企业办公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150 平方米,专业承包企业办公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劳务分包企业办公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发布时间: 2024-06-08